日前,我市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,在原每人每月50元的基础上提高20元,达到每人每月70元。
市残联相关负责人介绍,6月11日,省民政厅、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,今年1月1日起,全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,在原每人每月50元的基础上提高20元,达到每人每月70元,今年上半年补发资金应在6月底前发放到位。
据了解,我省各市州自2016年起,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便可领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,残疾人等级为一级、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,可领取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。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两项补贴。
目前,全市1.6万人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,3.6万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。